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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要求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03-01

   各位老师请注意!从2016年起,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,其他时间不再受理(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课题除外)。结题申请时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,确定相应等级。等级划分为4档,即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以下情况之一可直接确定为重点课题:(1)按浙江大学《国内学术期刊名录》标准,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;(2)省、市党委、人大、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,或为省、市党委、政府重要文件采纳(相关部门出具证明);(3)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。

   资助课题优秀的为重点课题,良好和合格的为一般课题。 “学科共建”课题、自筹经费课题达到优秀等级的追认为资助课题(一般课题)。不合格的取消立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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