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研究生教育 > 教学管理 > 正文

研究生教育

教学管理

关于2014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10-28

各相关学院(部):

2014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应于 20151115日 前结项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。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:

1.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题,要求课题负责人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(导师为第一作者)的身份至少发表学术论文一篇。重点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国家二级以上刊物发表,一般课题要求在学校认定的省级(含省级)以上刊物发表。

2. 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》(见附件2),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(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,以上材料一式2份(1份留学院,1份交研究生处),并于 2015 年11 月18 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
3.各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,于 11 月20 前将结果及结项报告报研究生处。

4. 研究生处审核后,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%。未通过结题鉴定的,不予发放。
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附件1:《99905银河官方网站2014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》

附件2:《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》

      
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研究生处
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5 年10 月28

附件【99905银河官方网站2014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.xls】已下载35
附件【99905银河官方网站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.doc】已下载30
【关闭窗口】

联系我们

地址:中国·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 邮编:310018

版权所有 99905银河(CN)官方网站-Macau Software Store

请升级浏览器版本

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。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。